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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自己账户帮人走账获刑又罚钱

    这件事过去快两年了,可每次想起来,心口还是像压着块石头,闷得喘不过气来。我今年三十岁,本该是人生最好的年纪,却因为一个看似“举手之劳”的忙,背上了一生的污点——缓刑,还有一笔我这辈子都忘不掉的罚金。今天我把这事儿说出来,不是想博同情,就是想用自己的血泪教训,给所有可能面临类似情况的人提个醒:千万别走我这条路,一步错,真的会步步错。

    一切得从2021年秋天说起。那时候,我在一家小公司做行政,工资不高,日子过得紧巴巴的。一个以前关系还不错的哥们儿,阿强(化名),找我吃饭。酒过三巡,他跟我说,他最近生意做得不错,有些货款和收入,走自己公司账户税太高,想借用一下我的银行卡“过过账”,周转一下。他说得特别轻松:“就是钱从你卡上走一下,立马就转走,快进快出,对你没任何影响。每个月我给你卡里打两千块,就当是感谢费。”

    我当时心里咯噔一下,本能地觉得不对劲。我问他:“这……合法吗?会不会有啥风险?”他拍着胸脯跟我保证:“绝对没问题!现在好多人都这么干,就是合理避税嘛。你看,你工资也不高,这每个月白拿两千,一年下来就是两万四,够你给孩子报好几个兴趣班了。”他特别懂我的软肋,知道我儿子刚上幼儿园,正愁钱呢。

    那两千块钱,像个小钩子,一下下挠着我的心。我想着,就是借张卡,钱又不是我的,我就是个“通道”,能有什么事?脑子里两个小人打架,一个说“别贪小便宜吃大亏”,另一个说“朋友开口,又能帮人又能赚钱,多好的事”。最终,对金钱的渴望和对朋友的“信任”占了上风。我安慰自己:就帮几个月,攒点钱就撤。

    第二天,我就把一张平时不怎么用的银行卡和绑定的手机卡给了他。头两个月,风平浪静。每个月五号,卡里会准时打进一笔钱,有时候三五万,有时候十来万,然后一两天内就转走了。阿强也按时把两千块“辛苦费”转到我微信上。拿着那钱,我给儿子买了新玩具,带老婆下了顿馆子,心里那点不安,慢慢被这点小实惠给冲淡了。我甚至觉得,这钱来得真容易。

    转折发生在第三个月。那天下午,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,对方自称是公安局经侦支队的,说我的银行账户涉嫌参与一起特大跨境网络赌博案的洗钱活动,要求我立即去配合调查。我脑子“嗡”的一声就炸了,手抖得几乎握不住手机。我第一反应是诈骗电话,可对方准确说出了我的名字、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。

    我慌慌张张给阿强打电话,想问清楚怎么回事。电话响了很久才接通,我语无伦次地问他那钱到底是干什么的。他支支吾吾,最后才坦白,不是什么货款,就是帮一个赌博网站“跑分”洗钱。他求我千万别把他供出来,说他会想办法。那一刻,我浑身冰凉,感觉天都塌了。我知道,我完了。

    去公安局的那段路,是我这辈子走过最漫长的路。两条腿像灌了铅,每一步都踩在棉花上。坐在询问室里,冰冷的灯光打在我脸上,我对面是两位表情严肃的警察。我把前因后果,怎么认识的阿强,他怎么跟我说的,我怎么把卡给他的,每个月拿两千块钱,一五一十全都说了。我一边说一边哭,是真的害怕,也是真的后悔。我反复说:“警察同志,我真的不知道那是洗钱,我就是贪那点小便宜,我以为就是帮朋友个忙……”

    警察很耐心地听我说完,但也明确告诉我:“不管你知不知道钱的真实来源和性质,你提供了银行账户,协助转移资金,并从中牟利,这个行为本身就已经构成了‘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’。法律讲的是证据和客观行为。”那句话,像一把锤子,把我最后一点侥幸心理砸得粉碎。

    之后就是一系列的程序:取保候审、检察院审查起诉、最后开庭。那段时间,我几乎没睡过一个整觉,一闭眼就是手铐、监狱。老婆整天以泪洗面,父母一下子老了好多。我不敢出门,怕看到邻居指指点点的目光。儿子问我:“爸爸,你为什么不去上班了?”我张了张嘴,一个字也说不出来,心里像刀割一样。

    开庭那天,站在被告席上,听着检察官宣读起诉书,那一串串从我账户流过的数字,加起来有三百多万。我才知道,我所谓的“帮个小忙”,竟然协助转移了这么多赃款。当法官问我最后还有什么陈述时,我哽咽着,对着法庭深深鞠了一躬,我说:“我认罪,我认罚。我因为自己的无知和贪念,触犯了法律,我对不起国家,对不起社会,更对不起我的家人。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审判,也恳请法庭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。”

    最终,法院的判决下来了:我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听到“缓刑”两个字,我腿一软,差点瘫在地上。这意味着我不用去坐牢,但在我社区矫正的一年六个月里,我必须定期向司法所报告,未经批准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,要接受监管和教育。

    那一万块罚金,我几乎是立刻就去交了。交钱的时候,我的手还在抖。这一万块,比我过去挣的任何一万块都要沉重。它买不来教训,它是我人生一个永远抹不去的污点。

    现在,我还在缓刑期内。原来的工作丢了,因为有了案底,很多好单位的大门也对我关上了。我只能打点零工,收入很不稳定。每个月那两千块的“好处费”,加起来我拿了不到六千块,可我却为此付出了一万块的罚金,以及无法用金钱衡量的自由、尊严和前途。

    静下来的时候,我常常回想,当初到底是怎么一步步滑进这个深渊的?是阿强的蛊惑吗?不全是。归根到底,是我自己心里那个“贪”字。贪图那点看似轻松的好处,心存侥幸,觉得法律离自己很远,坏事落不到自己头上。我把自己的信用和未来,像白菜一样廉价地卖掉了。

    我用我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:永远,永远不要用自己的身份证、银行卡、手机卡,去帮别人做任何你不完全清楚的资金流转。 无论对方是多年的好友,还是沾亲带故的亲戚,无论他说得多么天花乱坠,给你多少“好处费”,你都一定要守住底线。天上不会掉馅饼,掉的只能是陷阱。当利益摆在面前的时候,多问几个为什么,多想一下后果。法律那根红线,真的碰不得。一旦碰了,留下的不只是案底和罚金,更是心里一个永远填不上的窟窿,和一家人跟着你一起承受的痛苦。这个教训,太贵了,我用一辈子来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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