遇见他之前,我的生活挺单调的。上班,下班,刷手机,周末偶尔和朋友聚聚。日子像一杯温吞的白开水,没什么不好,但也说不上哪里好。直到他闯进我的生活,像一罐被打翻的颜料,哗啦一下,把我的黑白世界染得五彩斑斓。
他是个对世界充满好奇的人,心里住着个长不大的男孩。他喜欢的事,有些我觉得幼稚,有些我觉得麻烦,还有些,我压根听不懂。
记得第一次陪他去钓鱼,天还没亮就被他摇醒。我睡眼惺忪地抱怨:“鱼都没醒呢!”他一边往背包里塞面包一边笑:“早起的鸟儿有虫吃,早起的钓鱼人有大鱼钓。”到了河边,雾气还没散,他熟练地支起钓竿,递给我一根:“试试?”我学着他的样子甩竿,鱼线缠在了身后的树上。他也不恼,耐心地帮我解下来,手把手教我怎么用力。那个清晨,我们没钓到什么像样的鱼,倒是我,第一次安静地坐那么久,看晨光如何一点点驱散雾气,听各种鸟儿的叫声此起彼伏。他指着水面泛起的涟漪,小声告诉我那是鱼在吐泡。那一刻我突然发现,原来清晨五点的世界,是这样鲜活。
从那以后,我开始陪他做各种各样的事。
他痴迷天文,买了台望远镜,每个晴朗的周末都开车到郊外。城市的光污染让星空变得稀疏,但他总能找到最亮的那几颗。他教我认北斗七星,指给我看木星的小斑点。“那是它的卫星,”他的声音在夜风里特别温柔,“伽利略用简陋的望远镜就发现了它们,多神奇啊。”我其实对星星一知半解,但靠在他身边,听着他如数家珍,看着那些几万光年外的光点,突然觉得人类的烦恼在宇宙面前,渺小得不值一提。
他喜欢逛旧货市场,能在那些布满灰尘的旧物堆里待上一整天。我一开始特别不理解:“这些东西又旧又破,买来干什么?”他拿起一个生锈的铁皮盒子,眼睛发亮:“你看,这是七十年代的饼干盒,上面画的牡丹多生动。想象一下,曾经有个孩子,小心翼翼地收藏他最喜欢的玻璃珠在这个盒子里。”经他这么一说,那些破铜烂铁仿佛都被注入了生命。后来,我也学会了在旧书摊前驻足,翻看几十年前的信件和照片,猜测它们主人的故事。我们淘到一个老式收音机,他花了一个月时间修好,转动旋钮时,沙沙的电流声里传出模糊的戏曲唱段,那一刻,像打开了时光的隧道。
最让我头疼的是他喜欢做饭,而且是那种特别复杂的菜。某个周末,他突然说要复刻他在西安吃过的一道葫芦鸡。从早上九点开始,他就围着灶台转——腌制、捆扎、先蒸后炸。厨房里一片狼藉,面粉满天飞,油点子溅得到处都是。我给他打下手,剥蒜剥到手指发麻,洗菜洗得腰酸背痛。炸鸡的时候油温太高,溅起的油烫红了他的手背。我赶紧拿来牙膏给他涂上,他龇牙咧嘴地笑:“没事,为了美食,值得。”
那只鸡最后端上桌时,已经晚上七点。外表金黄,用筷子一戳,肉就散开,确实外酥里嫩。我们俩饿得前胸贴后背,就着一锅白米饭,把整只鸡吃得精光。他腮帮子塞得鼓鼓的,含糊不清地问:“好吃吗?”我看着他一头一脸的汗,还有手上那个明显的水泡,突然觉得,这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鸡。
当然,不是所有陪伴都这么顺利美好。
他喜欢看球赛,尤其是凌晨的欧冠。我实在熬不了夜,但答应陪他看一场。结果上半场还没结束,我就靠在他肩膀上睡着了。醒来时比赛早已结束,电视屏幕一片蓝光,他身上盖着毛毯,而我身上盖了两条。他小声说:“你打呼了。”我脸红得要命,他哈哈大笑:“没关系,你的呼噜声比进球精彩多了。”
还有一次,他迷上拼一千块的拼图,是梵高的《星月夜》。我们趴在地板上拼了整整两个周末,腰都快断了。最后发现少了一块,翻箱倒柜地找,差点把家拆了。最后在他拖鞋里找到了——被家里的猫叼走的。他看着那块被咬出牙印的拼图,哭笑不得:“这下咱们的《星月夜》是限量版了。”
这些点点滴滴,慢慢改变了我。
以前我觉得,爱是轰轰烈烈的誓言,是浪漫的烛光晚餐。现在我知道了,爱更是凌晨三点陪他在阳台等一场流星雨,是耐心听他讲那些我完全不懂的足球战术,是在他修那个破旧收音机时,帮他递他需要的每一个螺丝刀。
上周,他突然很认真地看着我:“谢谢你,陪我做了这么多无聊的事。”
我愣住了。因为我突然意识到,在陪他做这些“无聊事”的过程中,我看到了他眼睛里闪烁的光——讲到天文时像住进了整个银河系,修好旧物时像个完成伟大作品的孩子,做出美味时得意得尾巴都要翘起来。这些光,比任何风景都迷人。
而且,我也在这些陪伴中,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。我知道了拂晓前启明星的位置,尝到了亲手从河里钓起的鱼熬的汤有多鲜美,明白了为什么有人会对着一张旧照片发呆半天。我的世界因为他,变得辽阔而深厚。
昨天下午,我们在公园散步。他看见几个孩子在放风筝,眼神里流露出羡慕。三十岁的人了,还像个孩子一样。我拉着他去小卖部:“走,买个最大的。”
那个下午,我们俩像傻子一样在草地上奔跑。风筝一次次栽下来,我们一次次重来。终于,当风筝颤巍巍地升上天空,越飞越高时,他握着线轴,笑得像个考了一百分的小学生。阳光给他的侧脸镀了层金边,额头的汗珠亮晶晶的。
我看着他,心里特别平静,也特别满。
其实,哪是我在陪他呢?是他在带我重新认识这个世界——用最真诚、最热情的方式。那些他喜欢的事,成了我们共同的记忆,编织成我们之间最牢固的纽带。
线轴在他手里,风筝在蓝天里,而我的手,在他的另一只手里。这就够了。未来的日子还长,我知道,还会有很多个清晨、午后、深夜,我会陪他去做那些他喜欢的事。不为别的,只因为在这些时刻里,我能看见他最真实的笑容,能参与他最投入的时光。
而这一切,都让我更加确信——爱一个人,就是愿意走进他的世界,陪他疯,陪他傻,陪他把平凡的日子过成诗。在这个过程中,你会发现,他的世界也成了你的世界,而那些共同的经历,会成为你们之间最珍贵的财富,照亮彼此往后所有的岁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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