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是个特别简单的人。喜欢在雨天散步,说雨声能让心里安静;爱吃城南那家不起眼的小馄饨,每周必去;收集各种树叶做书签,阳台的铁盒里存了大半盒;晚上睡前要听一段相声,听着听着自己先笑起来。都是些小事,可因为他喜欢,这些小事在我眼里都闪着光。
第一次陪他去城南吃馄饨是个偶然。那天他眼睛亮亮地跟我说:“带你去个地方,那儿的热馄饨,汤特别鲜。”我其实对馄饨没什么特别感觉,但看他那么兴奋,就跟着去了。那家店真的很小,墙上还有水渍,桌椅都旧旧的。可当热腾腾的馄饨端上来,他小心地吹凉了第一个递到我嘴边:“尝尝看。”那一刻,我突然明白了——看着他期待的眼神,比馄饨本身更让我心动。从那以后,每周陪他去吃馄饨成了雷打不动的习惯。老板娘都认识我们了,每次见到就笑:“又来啦?”
慢慢地,我开始留意他所有的喜好,像收集星星一样,一点一点记在心里。
知道他喜欢雨天散步后,我这个以前下雨必打伞的人,也开始学着在细雨里慢慢走。有次下班时突然下大雨,同事都急着打车,我却给他发消息:“要不要去老巷子走走?”他很快回了个笑脸。我们在雨里走了整整一小时,衣服都湿透了,他指着被雨水洗过的梧桐叶说:“你看,多干净。”我看着他湿漉漉的侧脸,心里软成一片。原来爱一个人,连他眼里的风景都会爱上。
知道他收集树叶,我出差时在陌生的城市到处找特别的叶子。在南京捡过梧桐叶,在北京捡过银杏叶,在成都捡过芙蓉叶。每次把叶子递给他,他都会小心地夹进书里,然后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。后来我也养成了习惯,看到好看的叶子就停下来,想象他收到时的笑容。
最有趣的是听相声。我以前从来不听这个,觉得太闹腾。可他说睡前听一段能解压,我就试着陪他听。开始真的听不懂笑点在哪里,但看他笑得前仰后合,我也忍不住笑起来。后来,我居然能分清郭德纲和于谦的声音了,还能记住几个段子。现在睡前不听一段,反而觉得少了什么。
这些改变不是刻意讨好,而是在爱里自然而然的转向。就像向日葵追着太阳,不是勉强,是本能。
当然也有辛苦的时候。他工作忙,经常加班到深夜。我知道他喜欢吃家常菜,就偷偷学做饭。第一次炒菜时把厨房搞得乌烟瘴气,菜咸得发苦。但当他下班回来,看到桌上冒着热气的菜,那个惊喜的眼神让我觉得一切都值了。后来我厨艺渐长,已经能做出他最爱吃的红烧排骨。看着他吃得满足的样子,比什么米其林大餐都让我开心。
去年冬天,他感冒发烧,躺在床上没什么胃口。我突然想起他说过,小时候一生病,奶奶就会给他煮梨水。我立刻去市场买了最新鲜的雪梨,照着网上的方子,慢慢熬了一锅。当我把温热的梨水端到床边时,他眼睛有点红,小声说:“好久没喝到这个味道了。”那一刻我突然明白,爱一个人,就是连他记忆里的味道都想替他找回。
这些付出,从来不是负担。相反,在为他做这些事的过程中,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。看见他开心,我的心就像被阳光晒过的被子,暖烘烘的。
朋友有时会问我:“你这样事事以他为中心,不累吗?不会失去自己吗?”
我认真想过这个问题。答案是:没有。因为在爱他的过程中,我反而遇见了更好的自己——一个更细心、更温柔、更懂得珍惜的自己。而且,他对我同样用心。我随口说喜欢某个作家的书,下次过节就会收到全套;我加班晚,他总会在地铁口等我;我心情不好时,他会默默陪着我。爱是相互的,只是每个人表达的方式不同。
上个月,我们又去了那家馄饨店。老板娘一边下馄饨一边说:“你们俩啊,是我见过最常来的。”他笑着看我:“因为她知道我喜欢啊。”
是啊,我知道。我知道他所有的喜好,记得他说的每件小事。不是因为我记忆力多好,而是因为关于他的一切,对我都重要。
走出馄饨店时,夕阳正好。他自然地牵起我的手,就像过去的千百次一样。我突然想起不知在哪里看过的一句话:爱一个人,就是愿意陪他做所有他喜欢的事,哪怕那些事原本不在你的计划里。
对我来说,爱他,就是让他的快乐成为我的快乐,让他的习惯慢慢变成我们共同的习惯。这世上最美好的事,莫过于此——在平凡的日子里,因为另一个人的存在,连最普通的小事都变得意义非凡。
而我会继续这样做下去,在每一个明天,继续爱他,继续为他做所有他喜欢的事。不为别的,只因为看见他笑容的那一刻,我就拥有了全世界所有的甜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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