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他的毛衣。算起来,他离开已经三年了。
毛衣是粗线针织的,摸起来有点扎手,可他却说这样才暖和。领口已经有些松了,右边袖口有个不起眼的小洞,是抽烟时不小心烫的。他说要补,我一直说会给他补,可终究是没补上。现在倒成了这毛衣上唯一的“伤疤”,提醒着我那些未完成的承诺。
记得他最爱在冬天的周末早晨穿这件毛衣。泡杯浓茶,坐在阳台的旧藤椅上看报纸。阳光斜斜地照进来,把他花白的头发染成金色,把毛衣的灰色也照得柔和了许多。有时我会从背后抱住他,把脸贴在这毛衣上,能闻到淡淡的烟草味,还有阳光的味道。他说我这像小孩子撒娇,可我知道,他心里是欢喜的。
他不是个爱说话的人,但这件毛衣替他记住了所有的温度。那年冬天特别冷,暖气又坏了,他就穿着这件毛衣,把我冰凉的脚捂在他肚子上,自己却说不冷。后来我才知道,他那天有点发烧。这件毛衣啊,它知道他身体的温度,也知道我眼泪的温度。
整理遗物那天,亲戚们都说这些旧衣服该处理掉。我没说话,只是把这件毛衣叠好,收了起来。叠的时候特别认真,像他教我的那样——先把袖子折到背后,再从下往上对折,最后整理边角。他总笑我叠衣服太随意,说好东西要好好收拾。现在我学会了,他却看不见了。
头一年,我几乎每天都要拉开抽屉摸摸这件毛衣。春天来了也摸,夏天热了也摸,仿佛这样就能留住点什么。奇怪的是,过了这么久,毛衣上他的气息居然还没有完全散去。偶尔还能闻到一丝,很淡很淡,像记忆一样,若有若无。
女儿回来看见我对着毛衣发呆,轻声说:“妈,要不收起来吧?”我摇摇头。不是放不下,是舍不得。这件毛衣见证了我们三十八年的婚姻。从新婚时的拮据,到后来的宽裕;从黑发到白头;从两个人,到一个人。它不只是件毛衣,更像是一本无字的日记,一页一页,都织在那些纵横交错的毛线里。
去年冬天特别冷,我鬼使神差地拿出毛衣穿上了。照镜子时才发现,它在我身上显得那么大,空荡荡的。这才惊觉,原来他比我壮实这么多。可我穿着它坐在他常坐的藤椅上,竟觉得格外温暖,仿佛有双手从背后轻轻环住我。
现在我已经很少打开那个抽屉了。不是忘了,是已经把它变成了生活的一部分,像呼吸一样自然。我知道它就在那里,好好地叠着,这就够了。有时想想,人生大概就是这样吧——不是所有的告别都需要眼泪,也不是所有的思念都要说出口。有些东西,就让它静静地待在原来的地方,保持着原来的样子。
毛衣还叠在那里,方方正正的。而我,学会了在想念的时候微笑,而不是哭泣。这大概就是他最希望看到的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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